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家人罹患重病的時候,大多都會心急如焚,希望能用手邊的一切去救對方。大陸山東一名史姓男子也是如此,自從知道弟弟罹患癌症之後,就經常幫弟弟代墊醫藥費,稱自己4年下來替對方付了2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元),孰料弟弟死後,他想把錢討回來,姪女卻不認帳,最後他只能一狀告上法院,希望能討回公道。
▲弟弟罹患癌症,史男幫忙代墊醫藥費。(示意圖/資料照)
據《上海法治網》報導,史男弟弟2014年被診斷出罹患淋巴癌,之後他選擇積極治療,需要不少醫藥費,期間史男在金錢上給予了不少支持,可惜史男弟弟仍於2018年5月13日不幸病逝。弟弟走了之後,史男就要求姪女償還自己先前幫忙墊付的醫藥費,他也出示了醫院帳單、銀行轉帳明細,其中還有一份弟弟生前的告白書,內容指出「有病時,是哥哥拿錢給看的病,光看病就花了20多萬元」。
未料姪女卻不承認且拒絕還錢,史男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只好將對方告上法院。史男稱自己替弟弟支付21萬元,不過姪女卻不承認此事,她指出父親治病的錢都是靠自己的存款或是她去借來的,史男從未替爸爸代墊過錢,也質疑對方的票據是複印來的。一審法院綜合史男弟弟的遺言和證據,認定史男曾為弟弟支付過醫藥費,因此判姪女須償還8萬9千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8萬元)。
▲史男將姪女告上法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史男姪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指稱自家靠種田為生,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當初為了治療父親,曾向親友借了6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萬元),自己已經盡到贍養的義務,也指出「伯父付錢時,爸爸頭腦還清醒,這些只能屬於伯父對爸爸的債權,不應該由我償還」,認為這都是史男自作主張幫忙支付的。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弟弟醫藥費都是史男支付的,有些不合理,且從轉帳明細表和交易紀錄,可以得出大部分的治療費用其實都是史男弟弟自己支付的,另外也有一些是農村的醫療補助款,最終判姪女只需償還史男幫墊付的5萬4千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