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陽明醫院胸腔重症科醫師蘇一峰於臉書貼文爆料,一名剛染上Delta變種病毒的外國人,確診隔天卻搭乘防疫計程車到醫院急診,他質疑病人待在隔離所明明好得很,「這樣不是大大增加社區與醫療體系的感染風險嗎」?對此,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已經針對此個案展開調查,若確定擅離檢疫場所,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辦理,罰責從10萬元起跳、最重可罰100萬元。
▲▼蘇一峰曝Delta外國確診者超扯行徑。(圖/翻攝自蘇一峰臉書)
Delta變異株來勢洶洶,胸腔重症科醫師蘇一峰先於13日臉書發文,「超怒!叫剛剛確診外國人,確診隔天坐防疫計程車再來醫院急診二度採檢!來的時間剛好是交班時間,最多醫護人員在現場的時間!只因為病人質疑採檢的正確性(外國人不相信自己被感染),選擇犧牲醫護人員暴露在感染風險當中!這個病人就不要是Delta」。
而今(15)日蘇一峰醫師又於臉書二度發文並質疑衛生單位,要剛確診的Delta病人二至三次到醫院採檢的目的是什麼?外國人還不懂規矩,沒乖乖待在外面等待採檢,直接走進急診室門口要問那時候採檢,被醫護擋下來。而且交班時間來,剛來上班的醫護也不知道他是誰,從他背後閃過進入急診室。他更說,急診馬上進行清潔消毒。
針對此事件,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正調查其爆料真實性,得視其個案是主動離開或是經同意離開檢疫所再做採檢?依照流程,若是過去從未感染過的新確診者,篩檢陽性後得待在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或醫院等檢疫場所等候通知,不能擅自移動。如果是之前就在國外確診的個案,又在國內確診,該類型患者由於傳染力較低,會要求個案待在加強型防疫旅館。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該案目前還在查證,若依過去個案擅自離開檢疫所的罰則,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受檢疫者發生擅離住家(或指定地點)或其他具感染他人風險之行為,並依照擅離時間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