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黃智忠/屏東報導
台北的包先生上網控訴,2年前到小琉球船潛,沒有執照的船長,在他正在脫第二支蛙鞋的時候突然開船,導致他掉落,雙腳遭螺旋槳打斷,官司已經打了1年多,只有船長被判過失傷害4個月徒刑,但潛店的負責人也就是教練,一開始要他不要報警,有保險會負責,事後態度大轉變,教練反駁說都有固定探望,對方開口180萬賠償,就交給司法解決。
▲包先生控訴,2年前到小琉球船潛遭螺旋槳打斷腿。
直升機出動,人員用繩索往下垂降,目標是小琉球海上這艘船,傷者在甲板上躺著船身也已經傾斜。把握救援時間將傷者緩緩往上拉,一上到直升機,明顯看到他腳上都是血,覆蓋的白色毛巾也已經沾滿血跡,他身上就穿著防寒衣。
原來是到小琉球船潛,遇到嚴重意外遭船隻螺旋槳打傷腿,時間是在2019年9月份。膝蓋肌肉斷裂、十字韌帶斷裂、肋骨骨折,傷勢嚴重。
傷者包先生:「盡量不要看地板,看地板就會一直很在意腳啊。」
術後好長一段時間,都得像這樣復健行走緩慢,這起發生在小琉球2年前的意外,官司也打了1年多。
傷者控訴船往前開害他掉下去,被螺旋槳打傷雙腿,教練反擊有交代他抓穩船體,投訴者提到是同行有人通報,也遭教練反駁,投訴者不滿,教練當初要他別報案有保險,事後卻態度大轉變。
▲蔡姓船長依過失傷害判4個月徒刑。
教練澄清都有固定探望支付醫藥、看護費用,並非置之不理,最後雙方走法律途徑,賠償金額仍談不攏,沒有執照的蔡姓船長依過失傷害判4個月徒刑。
實際來到小琉球,被指控的教練未出面,其他同事強調交給司法,雙方各說各話,但其他專業教練對於船潛的SOP,通常都會再三叮嚀。
其他專業潛水教練:「在水下不要失散,然後上船之前先確認一下,上岸眼睛就要一直盯著船。」
潛客每次上升都要確保頭頂安全、遠離螺旋槳,上船人員點人頭若不足,導潛會先下水尋找,同時搜尋海面,再不行就得通報海巡,絕不能冒然開船。
船潛每一個角色都得謹慎,誰都不希望開心船潛,引發遭螺旋槳打斷腿的嚴重意外發生,打官司更是勞心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