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灣科技產業「護國群山」在龍頭台積電領軍下,成了全球重要產業鏈,相關包括智慧財產、營業秘密等法律規範與保護也成了司法界重要課題。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表示,近年司法院持續提升營業秘密案件審理的專業性、裁判品質,也舉出3大侵害營業秘密行為態樣,結合全面性修法程序,進一步落實企業營業秘密保護。
▲保護「護國神山群」營業秘密,司法院逐步修法。(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張國勳舉例,離職前,員工以公司電子信箱寄送或洩漏含營業秘密資訊檔案給競爭企業,獲取不法報酬,或寄送到私人外部信箱,供離職後自立門戶使用。
以及離職前,員工以隨身碟,拷貝出營業秘密資訊檔案,用手機拍照、紙本列印攜出,甚至竊取實體供轉職時面試使用,都已違法。
另離職員工不刪除、銷毀業務上持有的營業秘密程式檔案,經公司催繳回,卻已毀損或無法執行程式檔,又或是得標廠商在業務過程取得招標公司技術型營業秘密,也都已違反保密契約約定。
司法院自1月起,已逐步修訂「地方法院辦理營業秘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法院辦理秘密保持命令及偵查保密令案件作業要點」等規範,期完備營業秘密審理在訴訟中的保護。
3月間也已啟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法,包括與營業秘密保護相關,例如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責、閱卷方法等,進一步落實企業營業秘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