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女生懷孕生產不易,大陸一名女子林紅(化名)先前分娩時不幸過世,之後她的丈夫張偉想向醫院要回先前存放的冷凍胚胎,但醫院認為,胚胎並非一般物品,不能隨意轉讓或繼承,因此回絕了對方的要求,張偉事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審理,認為該胚胎含有張偉和林紅的DNA基因,對方是理所當然的所有權人,應享有保管、處理胚胎的權益,因此要求醫院歸還。
▲林紅在分娩時身亡,讓張瑋相當悲痛。(示意圖/資料照)
據《廣州日報》報導,2019年8月底,張偉和林紅到醫院做試管嬰兒成功,當時除了林紅順利懷孕,他們還剩了一枚胚胎在醫院保存。起初以為可以擁有愛的結晶的2人,不料幾個月後卻迎來悲劇,林紅分娩時出現羊水栓塞的問題,最後不僅胎兒沒能保住,就連林紅也不幸離世。
妻子離開後,張偉受到相當大的打擊,認為原本剩下的那枚胚胎和他們有密切關聯,承載了他們全家的精神和情感寄託,他和岳父母對冷凍胚胎應該享有監管權和處置權等,於是他向醫院提出要求,未料屢屢遭到拒絕,他們只好向法院提出訴訟。
醫院指出,該胚胎有發展成生命的潛能,屬於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物一樣任意轉讓和繼承,且儲存和運輸條件特殊,如果在過程中保存不當,就會導致胚胎損傷、汙染或死亡。醫院也說,林紅已經過世,不確定張偉是否會利用胚胎進行違法行為,醫院有義務保證胚胎不被非法利用。
對此,張偉和其岳父母表示,他們會採用正確的保管方式保存胚胎,只是現在尚未得到保管機構的答覆,尚無進一步的解決辦法,「但保證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處置胚胎」。
法官審理,認為胚胎是由張偉和林紅的基因組成,雖然胚胎的法律性質尚無定論,但不能否認張偉和其岳父母在生命倫理上,和該胚胎有最密切的聯繫,本該享有保管和處置的權益。法官支持他們解除和院方的合約,並要求醫院返還胚胎給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