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ndre Yu
自從憲哥在金鐘獎的引言後,收視率又成為關注的話題,而憲哥也在節目中表示,雖然計算基礎有問題,但大家都在同個起跑線上,也只能接受。然而,隨著影音平台與網路直播興起後,觀看人數成為一翻兩瞪眼的事。過往收視率調查的殘缺,或許是電視台得以生存的關鍵,而影音平台現在必須赤裸裸的面對觀看人數這個問題。
▲圖/翻攝自吳宗憲臉書
有線電視收視率:不完美的美好
收視率調查方式遭到許多業界人士抨擊,論點不外乎樣本選擇有偏差,集中於收入較低家庭、樣本數過少、單一機構壟斷、收視率抽樣誤差內可能等於零等問題。惟收視率調查是以推估的方式,假設收視率1%且不考慮誤差範圍下(事實上,電視台與廣告主也從未考量過此問題),乘以 2,300萬人等於23萬人,電視台與廣告主便直接將此節目當成23萬人收看。
因此,最令人詬病的問題,反而成為不完美的美好,由於以百分比呈現,母數又很大的情況下,即使只有0.1%的收視率,推估下來也有2.3萬人,這也是為什麼有很多節目及電視台明明收視率很低卻得以繼續存活下來的原因,在此不完美的美好下,反而成為一種救命仙丹。
影音平台點擊數與網路直播人數:赤裸裸的真相
影音平台興起後,點擊數是攤在陽光下的東西,雖然可以運用工具衝高總次數,但還是可以從後台的日獨立用戶、使用工具、停留時間等資訊觀察,而直播更成為較難修飾的數值,同時在線人數亦可以找工讀生幫忙,但也很難找到上萬人衝人氣,數字更為真實。故,有人會問,為什麼這個節目同時在有線電視上播出收視率有0.1%,網路上只有200人同時看?筆者歸納出可能的論點大概有:
1.有線電視與網路收視的群眾特性有所不同
筆者相信,有線電視與網路收視的群眾特性有所不同,但也不至於有幾百倍的差距,除非此節目目標族群非常分裂,剛好同時包含純用有線電視及純用網路收看的族群,否則2.3萬比200實為不合理的數字。
2.既然有有線電視看為什麼要用網路看
這個論點和第一個論點相互矛盾,既然認為有線電視與網路群眾有所不同,那兩者重疊的比例應該不高,是否如筆者所言,差距不如想像中那麼懸殊呢,或根本是差不多的一群人呢?
▲圖/翻攝自林采緹臉書
綜上而言,筆者提出一個問題,會不會此節目本來就沒什麼人要看,實際觀看人數可能介於有線電視與網路之間,或更偏向網路一些呢?當然,這個問題在全數位化之前都沒有正確答案。
結論:電視台業者還有大段美好時光、影音平台業者請作好挑戰
要得到最為準確的收看人數,需要全數位化使得收視資訊透明,首先要解決法律面的問題,然而在多方團體的角力之下,恐怕等台灣人移民到火星都還在用現在這套系統,所以電視台還能用此數字繼續生存下去。但影音平台業者不同,馬上要面對的平台用戶多少人、用戶黏著度與停留時間、每個節目的不重複觀賞人數等,所以眾影音平台業者們,準備作好嚴峻的挑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