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華山大草原上「野居草堂」性侵殺害高姓女子,分屍7大袋的兇手陳伯謙,羈押期間還大言不慚,要出一本「變態殺人魔告白」的書。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二審獲無期徒刑逃死,不過最高法院發回重審,更一審高等法院8日宣判,維持二審原判,陳伯謙仍被依殺人、毀損、遺棄屍體等罪獲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陳伯謙在法庭上仍堅稱人不是他殺的,回到看守所卻又說要出書「變態殺人魔告白」。(圖/中央社)
根據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理由,原判決以高女遺體被檢驗出含酒精濃度的數據,判定高女遭殺害前,處於酒醉昏睡狀態,但該部分說明與乘機性交要件的判斷,理由不完備。
另原審就陳伯謙殺害高女的時間判斷說明,未詳述在時間差距明顯有別下,如何得到強制性交與殺人犯行間,存有密切銜接性的理由。
且原審未就員警及死者之父協尋高女下落的過程,及搜救犬至草堂內搜尋時的跡證,和搜救人員就現場擺設物,與被害人關聯性研判等細節的調查結果,為整體的觀察判斷,僅選擇員警部分證言,推論警方單純主觀臆測陳男涉案。
陳伯謙就警方或家屬探詢時的供述,似乎有多次提供訊息不實,誤導調查等情形,原審就陳伯謙自首的動機,未綜合各項事證,使其裁量自首減刑的判定是否適法,難據以斷定,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