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收錢簽「中共犯台不抵抗」協議!父子聯手賣台判緩刑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聯勤司令部中校參謀官鄭智文,於2009年間,透過工黨主席父親鄭昭明,被中國情報局吸收,收賄50多萬、以及人民幣、手錶等,簽署「北平模式」協議書,也就是表態,當共軍犯台時「不抵抗」。2013年,鄭智文以軍備局中校身分退役,但仍持續為中國吸收不少現役軍官,事件曝光後,被台南地檢提起公訴。案經最高院審理,審酌鄭家父子已坦承犯行,因此依《國安法》各判刑1年、10月,均緩刑3年定讞。

▲退役中校變共諜,父子聯手賣台判緩刑。(示意圖/資料照)

據調查,鄭智文曾任聯勤司令部中校參謀等要職,2013年7月退役,其父工黨主席鄭昭明,則頻繁來往台灣、中國之間,致力促進兩岸交流。2009年間,鄭昭明應中共李姓情報員要求,引薦兒子鄭智文於日本碰面,李男還給予1000元美金跟瓷器花瓶等。據了解,李姓情報員來自福建統戰部,雙方於2010年10月再次碰面,吸收鄭智文、要求他引薦其他同仁,簽署「北平模式」協議書,也就是中共犯台、採取不抵抗策略。

鄭智文簽署互信協議書後,收受美金1萬元及名表等,於退伍後引介其他現役軍官給李男,並於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數次邀請某陳姓中校前往馬來西亞、越南進行會談,鄭智文也從中收取高額「旅遊補助費」。今年2月,陳姓中校有職務上的更動,鄭智文以中國通訊軟體告知李男,結果消息走漏,調查局接獲情資後,隨即展開調查,除沒收鄭智文及陳姓中校的不法所得,也依國安法起訴鄭昭明、鄭智文。

最高院審理後,審酌鄭智文與父親鄭昭明都坦承犯行、表示悔意,依《國安法》危害國家安全罪,判鄭智文1年徒刑、鄭昭明10月徒刑,均宣告緩刑3年,各向公庫支付30萬元、20萬元,緩刑期間均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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