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柯姓男子,明知服兵役是國人應盡義務,2012年出國後,經區公所多次函催、通知接受徵兵檢查,卻仍未返國受檢並履行兵役義務,而遭台北市府移送北檢,並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柯男碩士畢業,目前在美國擔任電腦工程師,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因此依妨害兵役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柯男是屆齡役男,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下,從2012年出境後,經區公所多次函催、通知接受徵兵檢查,分別經公示送達及郵務送達柯男父母戶籍地,又向柯男母親連絡告知,柯男應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及接受徵兵檢查,但柯男卻仍未返國接受檢查,遭台北市政府移送台北地檢署,並聲請簡易判決。
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柯男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竟於出境後,滯留國外不歸,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自有不該,而應予非難。
但法官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碩士畢業的他目前在美國擔任電腦工程師,需要撫養父母的家庭經濟狀況,因而無法放棄工作返國服兵役的動機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柯男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