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強化我國海空戰力,國防部先前提出特別預算案,行政院今(16)日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預算上限為2400億元,為期5年,主要用於採購飛彈系統、防空系統以及高效能艦艇,將送立法院審議。
▲海軍131艦隊錦江級艦(圖/翻攝畫面)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指出,將籌獲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及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包含:岸置反艦飛彈系統、野戰防空系統、陸基防空系統、無人攻擊載具系統、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海軍高效能艦艇、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等8大項軍購,以有效提升國軍整體戰力。
國防部指出,這次新訂條例主要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我國防安全,亟須於短時間籌獲發展成熟及可快速如期量產之武器裝備,建構可恃戰力,確保國家安全;爰制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可依據預算法第83條規定,編列特別預算,以利籌獲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及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有效提升國軍整體戰力,籲請國人支持。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條文計有八條,內容包括,定義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指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辦理經行政院核定之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海巡艦艇戰時武器加裝與其相關支援系統、裝備之獲得、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以及計畫採購所列項目之獲得、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得採限制性招標,委由國內依法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
條文也明定,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4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之限制。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