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帛均、林韋志/台中報導
巧遇太多次變跟蹤嗎?台中豐原一名李姓男子3年半前在咖啡廳喝茶,被隔壁桌的吳姓女子猛拍照還遭對方質疑「你在跟蹤我?」李姓男子不理會,沒想到1個月後又3度巧遇,又遭拍照質問「跟蹤」,他改變作息後去年7月兩人再度「狹路相逢」,被吳姓女子質問「你跟蹤我3年」,他氣得回罵「神經病」,沒想到因此挨告。
▲女子質疑男子跟蹤三年,憤而報警。
記者鍾帛均:「一名李姓男子在咖啡廳喝下午茶,沒想到卻被另一名陌生女子拍照質疑跟蹤,甚至連在自家附近倒垃圾也被遇到,讓吳姓女子憤而報警。」
接連在不同公共場所相遇,吳姓女子指責對方跟蹤報警要求對方留下,李姓男子氣不過雙方爆發口角。
民眾:「跟蹤是有點誇張,其實這只是一個每天生活會必經的、經過看到的人而已,只是剛好。」
仔細一看,兩人相遇地點,從一開始的咖啡廳到兩家賣場和倒垃圾地點,距離都不遠。
▲兩人頻繁在公共場合相遇。
豐原警分局豐原所長許明達:「吳姓女子多次在公共場合遇見這位李姓男子,然後她認為說這位李姓男子有跟蹤她的意圖,因此到派出所(報案)指證歷歷。」
律師林瓊嘉:「判決認定他並沒有反覆持續的以盯哨、守候或尾隨的方式接近對方,所以不構成跟蹤的違規行為。」
住在同一個生活圈相遇難免,但這名李姓男子多次被對方檢舉,其中在賣場相遇承辦警方認為證據不足沒有開罰,丟垃圾偶遇男子被依社違法開罰1500元,不過李姓男子提出異議,台中地院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