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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也得繳!健保「停復保制度」1個月後廢止 海外21萬人一年多繳23億

記者簡浩正/綜合報導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在12月23日後廢止。(圖/資料照片)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在12月23日後廢止。(圖/資料照片)

健保「停復保」制度即將走入歷史。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4條,增加1條過度條款,今年12月23日起,國人出國即使超過6個月,需持續繳納健保費,不再容許先停保,返國後復保。健保署估計,此次健保改革,可替健保增加約23億多收入。

事件緣起於有一名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姓女子,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只在農曆春節才返台,但該女子未依規定於出境時辦理相關停復保,再度返台時遭健保署要求補繳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女子不服提起審議、訴願遭駁回之後,又提起行政訴訟,仍遭台北地方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定,繼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2022年底做出判決認為,全民健保目前以施行細則規範出國停復保制度,即使其規範內容並未牴觸憲法,但涉及被保險人權利義務的重大事項,卻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後失效。即今年12月23日失效。

衛福部昨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2週,預告期若無異議,今年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接受媒體電訪表示,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12月23日後,應於「返國當天」依規定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受理停保。新制將於12月23日上路,該日起即使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

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停保適用的2類對象,失蹤或出國超過6個月者。出國辦理者為大宗、預估有21萬人,針對目前已經辦理停保出國者,基於簡政便民跟信賴保護原則,將待這些人入境後自動予以復保。預估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健保可增加約23.6億收入。

根據健保署統計,短期停復保再復保者中,有6至7成的醫療利用率,用於看牙的支出最多。取消停復保制度後,有望改善患者之間的公平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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