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苗栗一名洪姓男子,因不滿賴姓女友疑似與多名男友人曖昧,在去年自己的生日趴上與賴女爭吵,賴女爛醉後,被洪男胞姊的男友吳男載到山上槍殺後棄屍,吳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洪男雖在場但因未參與殺女友,獲判無罪,案經檢方上訴,高院審理後,改認定洪男、吳男共犯殺人、棄屍等罪,判洪男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賴女被槍殺後棄屍在新北市三峽山區。(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9歲的洪男,其胞姊與30歲的吳男交往,洪男在去年2月底帶著女友,跟著胞姊、吳男,2對情侶到小琉球遊玩,期間洪男因不滿女友疑似與人曖昧,打傷女友臉部,2天後返回桃園,女友將受傷照片傳給友人,此舉引發洪男不滿,又大打出手。
3月1日晚上,4人因洪男生日,在摩鐵開房慶祝,期間洪男又懷疑女友與人曖昧,2人大吵,晚上10時許慶生結束退房後,吳男開車載著眾人前往新北市三峽山區,停在山上某空地後,吳男、洪男與其女友,3人走下車輛,吳男拿出手槍朝洪男女友連開3槍,洪男女友當場死亡,吳男等人棄屍後離去。
一審法官將吳男判處無期徒刑,洪男雖然在場,但法官認為他並無參與殺人過程,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上訴,高院審理後,認定洪男、吳男共犯殺人、棄屍等罪,吳男仍維持無期徒刑,洪男則無罪改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