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陳姓丈夫在外有小三,丈夫不僅傳了多張裸照、下體特寫照給黃姓小三外,2人對話紀錄中更互稱公、婆,並留有滿滿的煽情文字,讓小美心碎提告,儘管陳男挨告後宣稱,2人只是網友關係沒見過面,只是互相傳訊調情而已,但法官不予採信,判2人應賠償小美20萬元。
小美主張,前年8月間,使用丈夫手機查資料時,無意間發現丈夫與黃女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丈夫手機不但存了大量黃女的照片外,對話紀錄中,更互相傳遞曖昧對話,互訴愛意,甚至還以老公、老婆來互稱,此外,丈夫更傳了多張裸照、下體特寫照給黃女,讓她情緒低落,因此向2人求償74萬元。
黃男挨告後則辯稱,與黃女之間只是網友關係,現實中並未見過面,雙方間的言語只有在網路上互傳調情而已,否認曾發生過性行為,認為妻子所要求的求償金過高,至於黃女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彰化地院法官查看對話紀錄、錄音檔,發現2人有大量煽情訊息,包含「老公要記得吃飯喔」、「老公情人節快樂,我愛你,送你三個吻」、「老公生日快樂,愛你喔」,陳男更傳遞自身裸照、生殖器特寫給黃女,因此認定2人已逾越普通朋友應有正常社交程度。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2人行為已破壞小美家庭生活的圓滿幸福,考量雙方身分、地位、加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後,判2人應賠償小美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判2人應賠償小美20萬元。(圖/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