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整形名醫張耀元被控趁女顧問酒醉,帶到旅館性侵得逞,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結果上訴駁回,全案定讞。張耀元被通知於10月1日上午10點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似乎為躲避媒體拍攝,提早抵達,在律師、父親陪同下進入北檢執行科,經檢察官人別訊問後,坐上囚車前往台北監獄。上車前張耀元仍喊冤,強調女方酒力不好,對他下藥還向他索討4千8百萬元賠償。
▲整形名醫張耀元的性侵案官司共打了3年多,歷審都認為有罪。(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張耀元被控於2018年1月間某日晚上,邀請診所的女諮詢顧問到餐廳吃飯,之後2人續攤,女顧問因飲用香檳、紅酒等多種酒,最後不勝酒力,趴在桌上,張耀元於是將她扶到1家旅館休息。但見女顧問幾乎意識不清,全身癱在床上,張耀元竟趁機性侵得逞。
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認為張男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說是女方獻身,且至今未達成和解,因此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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