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許珮絨報導【07:56 發稿|10:25 更新】
共機自10月1日以來加大侵擾我西南空域力度,4日更出動高達56架,創下國防部去年9月17日發布即時軍事動態後迄今單日最高紀錄,4天累計下來共149架次;白宮4日透露,針對北京的行為在進行「私下」溝通,同時強調美對台承諾堅若磐石。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5日表示,他已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就台灣問題進行了討論,雙方同意遵守台灣協議。
▲拜登稱在台灣問題上已與習近平達成共識。(圖/翻攝自拜登臉書、央視新聞微博)
據《路透社》報導,拜登表示,「我和習近平談到台灣議題,我們都同意將遵守台灣協議(Taiwan agreement),我們也明確表示,我不認為他應該做任何超出遵守該協議的事」。
報導提到,拜登指的台灣協議應為「一個中國政策」和「台灣關係法」。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為繼續維持台美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美國國會制訂並通過《台灣關係法》,時任總統卡特(Jimmy Carter)1979年4月10日簽署,回溯至同年1月1日生效。
《台灣關係法》屬於美國國內法,除授權繼續維持及促進美國人民與台灣之人民間廣泛、密切與友好的商務、文化和其他各種關係之外,內容明確指出,此法目的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及穩定」,表明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
根據台灣關係法第2條,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美國對台軍售亦是據此條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