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民眾注意,配合勞保條例規定,民國111年開始,全額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3歲,若是民國49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到民國112年才能請領。
▲民國111年開始,全額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3歲。(圖/資料照)
勞保年金在民國98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上路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
根據規定,111年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3歲。若以此類推,民國49年次出生勞工,請領年齡為63歲,因此這名勞工必須在民國112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
不過,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