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婦人阿涵(化名)因為與丈夫感情不睦分居,自己帶著兒子居住於左營住處,但其公公竟然趁著前來照顧發燒兒子之際,意圖性騷擾;不但藉機親吻阿涵,甚至從後方雙手環抱她聊起房事:「把我當配偶練習」。阿涵深覺不舒服對公公提告,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審理期間,阿涵被家人說服,撤回告訴,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結案。
▲ 高雄一名已婚婦人遭公公性騷提告,最終遭家人勸和撤銷告訴。(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108年5月18日至20日間,阿涵兒子身體不適反覆發燒,公公因而多次前往母子住處幫忙照顧,但卻利用獨處機會,騷擾媳婦阿涵;19日,阿涵在客廳點完眼藥水,公公竟然上前親吻左臉頰,隔日孩子入睡後,公公甚至找阿涵聊起房事,甚至要媳婦把他當成「配偶來練習」,再趁其不備時,以雙手環抱阿涵。
阿涵深覺受辱對公公提出告訴,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提起公訴,案件進到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但在審理過程中,阿涵不斷被家人勸說,最後在辯論終結前,決定撤回刑事告訴,橋頭地院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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