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金男子被控自2018年至2019年間,在台北捷運車廂內,多次趁機以下體磨蹭女乘客,甚至露出生殖器,被判應服刑1年4月。服刑期間,雖有接受強制身心治療,但評估小組認為,金男出獄後仍有再犯風險,因此檢方聲請刑滿後入相當處所持續強制治療,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可抗告。
▲金男多次在捷運上露鳥,雖入獄服刑但仍被判定有「中危」再犯風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金男犯案時間可追溯到2014年間起,趁購物排隊時,露出生殖器磨蹭同在排隊的女子,遭到判刑定讞。2018年、2019年間,金男犯案地點改到北捷,多次趁人潮壅擠,對女乘客行性騷擾。
3件北捷性騷擾案使得金男分別被判8月、4月、8月有期徒刑,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應入監服刑1年4月,評估小組認為須進行強制治療,因此金男服刑期間,自2020年8月起至2021年2月間,每月得進行4次、每次1小時治療。
日前因評估小組認為金男仍有再犯風險,且為「中危」程度,顯見治療不具成效,檢方因此聲請服刑期滿後,金男需入相當處所繼續強制治療,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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