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發生在2018年新北市新店華城加油站火警,造成一袁姓工人全身90%燒傷不治死亡。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肇事原因為施工時,加油機傾倒,扯斷安全閥門導致,依過失致死罪將袁姓工人的哥哥,也就是包商,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需繳交國庫3萬元。
▲事發時人在車道施工的袁姓工人,被瞬間爆炸起火燒成火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全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4日,位在新店的華城加油站進行機具更換工程,過程中,第1車道突然爆炸起火,造成人在車道上的袁姓工人當場被燒成火球。經送醫,袁男全身90%灼傷,傷重不治。
檢方依據相關調查報告,認為肇事主因在包商,應該使用堆高機的工程,包商卻讓工人使用簡易的油壓桿把加油機抬起,未料加油機傾倒,扯斷安全閥,因此依過失致死罪,給予包商1年緩起訴,需繳交國庫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