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準司法官韓姓男子,日前被爆酒後對員警嗆聲「我台北地檢署的」,還辱罵員警三字經、腳踹員警,被依侮辱公務員等罪移送法辦。檢方偵辦後,認為韓男認罪,也與員警以8萬元和解,並願意捐款6萬元給喜憨兒基金會,獲員警撤回告訴,因此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需繳交國庫3萬元。
▲韓男酒後對員警辱罵三字經還腳踹員警,大嗆「我台北地檢署的」,被退訓還被送辦。(圖/資料畫面)
韓男被控於10月10日凌晨,和友人在台北市大安區一家餐酒館聚餐時,發現餐廳老闆娘的男友打小孩,因此協助打電話報警。卻在員警到場後質疑員警沒有搜索票,與劉姓、邱姓2名員警爆發衝突。
因有酒意,韓男情緒失控,不僅腳踹員警,嗆自己是北檢的學習檢察官,並對員警辱罵三字經,遭員警壓制逮捕,以侮辱公務員等罪移送法辦。
案件爆出,司法官學院決議將韓男的品德學識成績評為不及格,並報請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審議廢止韓男的受訓資格。
檢方偵辦後認為韓男已認罪,也無前科,並與劉姓警員以8萬元達成和解,也應允邱姓警員的要求,捐款6萬元給喜憨兒基金會,2員警撤回告訴,因此給予韓男緩起訴1年處分,另需繳付3萬元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