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俊傑、李承諺/屏東報導
屏東有轎車駕駛,把車停在機車道被錄影檢舉,收到300元的罰單,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認為只憑5秒鐘的檢舉影片,沒辦法認定他臨停超過3分鐘。不過法官糾正他,臨停的定義是車子保持怠速狀態,而且有人上下車或是裝卸貨物,停車不超過3分鐘,這名駕駛是直接「熄火」把車停在機慢車道,因此駁回訴訟,而這名駕駛除了罰金還得再多繳300元的訴訟費。
▲不少汽機車講求方便,把車臨停路邊占用機車道。
開車來到屏東勝利路,兩線道馬路車流量非常大,不少汽機車講求方便,把車臨停路邊占用機車道,店家更是把道路當成自家停車場。
附近店家︰「會啊都會被檢舉,時常會被檢舉,我們客人買東西都會被檢舉被開單。」
▲遭檢舉不緊靠道路右側臨時停車,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就算有人檢舉,違停情況還是很常見。有駕駛人把車停在機慢車道被錄影檢舉,以不緊靠道路右側臨時停車,吃上300元的罰單,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檢舉影片才5秒鐘,他臨停沒有超過3分鐘是緊臨道路右側,隨即被法官糾正,臨時停車是指車輛有人上下車或是裝卸物品,而且要保持行駛狀態,駕駛是停在機慢車道,還熄火阻礙他人動線,駁回訴訟。
▲駕駛提出行政訴訟,遭法官糾正轎車是停在機慢車道還熄火,因此駁回訴訟。
民眾︰「我會去申訴,因為我確實在合理的範圍,或確實沒有停超過3分鐘,就會去做這個。」
民眾︰「這邊真的是不好停車啦,因為大家都有店面。」
屏東分局第五組組長蔡鴻哲︰「勝利路段在用餐時間往往會有很多人去採買,貪圖一時的方便就把車子停在機車道,日後還是會持續來加強這個路段的取締。」
▲整條勝利路幾乎都是小吃店面。
整條勝利路幾乎都是小吃店面,駕駛人是否貪圖方便臨停,以為只被拍到五秒鐘影片就免罰 ,但車子熄火停車阻礙通行,還誤解臨停用意,訴訟遭法官駁回,還得再多繳3百元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