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狂董座!新婚3個月就偷吃 嫩妻一年內抓8小三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育樂公司林姓董事長,新婚3個月就外遇被妻子抓包,遂將名下1間房產過戶給妻子賠罪,沒想到他又與其他女子外遇,遂承諾如果再犯就賠償500萬元,孰料,林男在半個月內與4名女子調情,再度被妻子發現,林男索性更改門禁設定,強迫妻子與他分居,林妻憤而提出離婚訴訟;新北地院判准離婚,林男還須賠償120萬元。

林妻指控,2019年10月7日,她與林男結為夫妻,隔年1月20日,她發現丈夫與黃姓女子的曖昧訊息,內容提及「愛你」、「想你」、「我們只是吃飯愛愛」、「今晚和妳共度良宵」等字句,而且丈夫都會先到飯店開房間,再告訴對方房號;丈夫被抓包後立刻認錯,並將土城房產過戶給她。

林妻接著表示,2020年8月底,她又發現丈夫與2名女子的曖昧訊息,包括「要看妳怎麼愛我啊」、「也不傳幾張性感照片來」、「我希望我在你身邊,我們可以上床,我會讓你替我破處來取悅你」等字句,事後林男二度誠心道歉,並承諾再犯就賠償500萬元。

▲林姓董事長新婚3個月就外遇,妻子一年內抓到8位小三。(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同年9月中旬,她三度逮到丈夫外遇,更令她驚訝的是,丈夫道歉完3天就約炮,半個月內與4名女子發生性行為,還與其中1名女子討論要如何保密;林妻憤而出門散心,回家卻發現門鎖密碼被更改,讓她再也無法進入家門,當她完全喪失對丈夫的信任時,林男已與8名女子發生外遇。

林妻還說,丈夫屢次外遇的行為,造成她精神極大痛苦,才會決定訴請離婚,並分別求償100萬元,總計200萬元;林男辯稱,他與黃女發生關係是性交易,至於他與多名女子談話內容鹹濕,則是自己個性愛開玩笑,並沒有真的偷吃,妻子「分開求償」行為實無道理。

新北地院認為,林男行為超越男女分際,視婚姻承諾為無物,即使沒有實際作為,對話內容也無法容忍,加上擅自變更門禁設定,導致妻子有家歸不得,判定林男因「外遇」和「離婚」兩事,分別賠償林妻60萬元,總計賠償1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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