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2018年台中捷運招考站務員,有考生投訴考試結果不公,監察院也進一步查出,該考試的確有問題。有應試者低分錄取、高分落榜,明顯違反簡章「擇優」錄取方式,破壞公營事業舉辦考試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監察院通過糾正台中捷運公司。
▲台中捷運招考,發現竟錄取低分,高分者全落榜,考試不公遭監察院糾正。(圖/翻攝畫面)
根據監委所提出的調查報告顯示,台中捷運辦理「2018年第2次新進人員考試甄選運務類組A01站務員」,簡章載明「依進入第二試口試成績,擇優錄取」,依一般觀念,應是指依照口試分數高低錄取人員。根據中捷公司提供的運務類組A01站務員應試者口試成績等相關資料顯示,A01站務員正取人員最低口試成績為85.5分,但該類組應試者口試成績高於85.5分者尚有12人,卻未被錄取,實為與「擇優錄取」標準相悖。
▲低分錄取者的自傳中竟然寫著「親戚與北捷公司有淵源」也被錄取。(圖/翻攝畫面)
對此,中捷公司解釋,考量進入口試階段人數眾多,依類科分散試場進行口試,故其含義是指「按各試場應試者口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但監委也指出,就算依中捷公司稱「依各試場最低錄取應試者口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仍有2位應試者口試分數87分,高於同試場最低錄取口試分數86分,卻未被錄取。而該位86分的錄取考生,報名時並未上傳自傳,且筆試成績比前述2位考生差。
糾正案文中又提到另一案例!另一間試場,錄取的李姓考生為最低錄取分數85.5分,在自傳內表示「親戚與北捷公司有淵源」,而比他分數高的兩名考生竟未被錄取,誇張的是,錄取的李姓考生筆試成績,還比未錄取的兩位考生還低。
另外,監察院指出,中捷公司辦理對外公開甄選招募新進人員,未訂定相關招考作業規定與流程,亦未建立有關覆核機制及檢討修正相關檔案文件管理規範,導致案件相關重要文件檔案遺失等情事,增加釐清真相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困難度,損及考試公正性,核有重大違失,故依法提案糾正,送請台中市政府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