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郁雯、潘建樺/台北報導
今年5月底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台北市議員爆料,光是三級警戒的3個半月,沒戴口罩開罰,北市警方就開出2054張罰單,根據敘獎規定,取締2件違規可記1次嘉獎,有多達365位員警共記了1076支嘉獎。議員也質疑敘獎標準太鬆散,北市警局回應,案件取締及敘獎都進行實質審查。
▲三級警戒期間,北市警方共開出2054張未戴口罩的罰單。
北市警方:「依照防疫規定,5月26日現在已經不用勸導了,麻煩請你出示一下證件,這裡是營業場所。」
警方見民眾在店內沒戴口罩,上前取締開單,光是三級警戒期間,議員揭露,北市警方開出的口罩罰單,量實在不少。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浩(2021.11.11):「警察局總共開出2054張,將近有2026件,佔了98.6%是沒有戴口罩被開罰單,總共有365位基層員警,得到了1076張的嘉獎,穿了制服的員警,還是穿了制服的詐騙集團啊?市長。」
台北市長柯文哲(2021.11.11):「要改成有罰錢的才算嘉獎。」
▲民眾未戴口罩在路邊滑手機。
議員質疑警方開單是為了換嘉獎,柯文哲強調「要開罰才算」。過去沒戴口罩被取締,傳染病防治法移交衛生局開罰,但為了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北市府授權相關權責單位,包括第一線值勤警方有開單權限,取締2件可獲得一次嘉獎記1分,累積10支等同於換1大功,敘獎規定是否太過鬆散?
台北市警局行政科長王智民:「這些案件全部依市府公告委任,並完成裁罰,對於員警取締進行實質審查。」
▲議員質疑警察敘獎規定是否太過鬆散?
根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記大功標準相當嚴謹,例如破獲重大刑案才能獲頒1大功,對於後續升遷確實有幫助;但嘉獎歸嘉獎,即便累積10支也不能直接換1大功,獎勵類別「差很大」。三級警戒期間,北市「未戴口罩」罰單爆量,免不了敘獎標準被放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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