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網路上以「女王」自居的崔姓女子,在推特上放上一張三點全裸,重點部位只貼著星星的照片,而且地點還在高雄市哈爾濱派出所旁邊,警方事後更查出,拍照者竟是台中市員警,將兩人以妨害風化及侮辱公署等罪嫌送辦;全案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崔女、林男本意並非侮辱公署,僅以此來增加社群媒體人氣,而崔女的重要部位都有用黑色星星遮蔽,無法認定為猥褻品,不起訴處分。
派出所前竟然大膽拍不雅照,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裸女」於27日凌晨2時45分,步行至派出所旁,拍完照隨即快閃離開,算一算過程不到10秒鐘。影中人是29歲的崔姓女子,辯稱是酒後一時好玩才會在派出所門口拍裸照,不知道事態嚴重,訊後被警方依妨害風化及侮辱公署罪送辦,事後也在推特上發道歉文:「鄭重向高雄市哈爾濱派出所表示極大的歉意」。
▲崔女在派出所前「野外露出」遭送辦,雄檢不起訴處分。(圖/翻攝當事人推特)
但整件事情的風波並未隨著崔女道歉結束,因為該名協助拍照的林男,竟被起底身份是員警,更是引發各界譁然。據了解,該名林姓男子是保四總隊的警員,去年8月支援台中市警局某分局偵查隊,負責無毒校園勤務,在獲悉消息後,分局已經召開人評會考核,認為林姓員警已經嚴重影響警譽,祭出大過一次的處分。
崔女、林男被送辦,雄檢偵查終結,認為兩人並非有意侮辱公署,若有此意不會在側面拍照,會選擇大門口,再者,女子裸體在派出所前拍照若被認定為侮辱,對追求性平社會不是好事。
▲協助拍攝照片的林男,被起底是台中員警。(圖/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認為,現在不少人為了增加社群軟體的追蹤數甚至創造商機,都會設法吸引他人目光,崔女、林男醉後拍裸照,僅為了刺激社群點閱數,要說此舉為侮辱公署欠缺說服力;散布猥褻物品部分,雄檢認為,照片以星號遮掩「重點部位」,很多女星出版寫真也以方式提高買氣,不能認定為猥褻物品,因而認定兩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