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跨性別女模劉薰愛曾與男子李庠岑交往,兩人分手後,李庠岑被控與另名混血辣模蔡瀞瑢,設局誘騙王姓富商到飯店開房間搞「仙人跳」勒索897萬餘元。一審李庠岑被依3個恐嚇罪判6月有期徒刑,另4個恐嚇罪判刑5年6月。蔡女則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三審,最高法院改判李男7月、7年4月有期徒刑定讞。
▲劉薰愛的前男友李庠岑,被控與混血辣模蔡瀞瑢色誘富商仙人跳。(圖/資料畫面)
至於蔡女,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她坦承犯罪,並與王姓富商達成和解,給予緩刑3年,需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蔡女未上訴確定。
根據判決,2016年4月間,22歲的李庠岑找上日、荷、泰雅族混血的女模蔡瀞瑢,表示「王先生四處講我壞話」要斷他財路。因蔡瀞瑢本就與王姓富商認識,李庠岑希望蔡女能幫忙約出王男「到飯店聊聊」。
到了約定日當天,李男找來3名男子一同在酒店埋伏,待蔡女和王男進入房間後,衝入房內並拿出手機錄影,同時痛毆王男「為什麼找我女朋友開房間」,接著以電擊棒恐嚇。直到王男答應付款500萬元才放人。
但同年6月,李男又帶了2名男子上門,威脅「手中有影片」,要求王男「贊助」100萬餘元作為朋友的跑路基金。此外,李男還以假炸彈恐嚇王男,再騙200萬餘元。直到李男在微信公佈王男的身份證字號與姓名,並用照片留下恐嚇字句,王男決定不忍了,報警逮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李庠岑3個恐嚇罪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4個恐嚇罪判刑5年6月。蔡女被判1年有期徒刑。另有4名共犯被告,分別被判處6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