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任職房仲業的男子于維智,不滿愛戀的已婚女同事被「恐怖情人」遭擾,預謀「除髒狼」計畫,埋伏等候林姓運將出現,持藍波刀18刀刺殺,林男送醫搶救後3個月死亡。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男的死和于男沒有因果關聯,依「殺人未遂」罪判于男9年8月有期徒刑。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法官認為和于男下手砍殺沒有因果關係,殺人罪變殺人未遂。(圖/資料畫面)
根據檢方起訴,死者林姓運將曾任職不動產公司,與被告江姓女子曾短暫為同事,2人皆已婚,卻發展出婚外情。之後于男到職,對江女日生好感,發現江女疑遭林男糾纏,經詢問得知江女也有意結束不倫關係,因此預謀展開「除髒狼」計畫。
于男先是開始自主重量訓練,提升體力,並在林男的車上裝GPS,掌握其行蹤。案發前,開車到中正區一處停車場,在車內變裝完畢,換騎乘腳踏車,帶著1把藍波刀,前往萬華區莒光路、中華路口埋伏等待林男。待林男抵達,朝林男猛刺18刀。事發後3個月,醫院宣告林男死亡。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林男於事發後3個月死亡,和于男的砍殺有因果關係,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于男9年8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決。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