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張姓男子去年8月間和楊姓男子在摩鐵發生爭執,動手痛毆楊男,讓楊男懷恨在心,事隔2天後,楊男探聽到張男在某汽車旅館內休息,竟找來林姓友人痛毆張男,甚至還將張男強押至五股山區,將張男綁在樹上施暴,導致張男送醫後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楊、林2人9年10月與9年8月有期徒刑。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楊、林2人9年10月與9年8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8月間和楊男在新北某摩鐵聚會,沒想到卻因此發生衝突,當下張男立即找人痛毆楊男,楊男因此懷恨在心,事隔2天後,楊男探聽到張男在某汽車旅館內休息,竟找來林姓友人和多名少年前往汽車旅館,痛毆張男後離開。
楊男疑因覺得打得不過癮,當天再度返回張男所在的汽車旅館內,強行將人拉上車載往觀音山區,以皮帶將張男固定在樹上後,再將其毆打、噴辣椒水,最後將張男丟棄在新莊19號越堤道路旁後便離開,張男經送醫後宣告不治。
新北地院審理時,楊男和林男皆承認有毆打、傷害張男,但強調並無殺人犯意;法官認為,楊、林2人手段兇殘、目無法紀,顯然沒有尊重他人生命身體法益的概念,惡性重大,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楊、林2人9年10月與9年8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