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劉彥君,今年2月上班時間不假外出,不但與長髮正妹開房間,2人還在車內接吻,全被法務部查處機動小組拍得一清二楚,劉彥君又被查出未如實申報加班,遂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查處;檢評會認為,劉彥君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將移請職務法庭審理。
據了解,今年2月2日及22日,劉彥君各申報加班3小時,卻未留在辦公室辦公,而是前往書店、理髮店、麵店、生活百貨及廟宇等地點處理私事;今年2月5日上,機動小組拍下劉彥君不假外出,並接送1名長髮正妹前往薇閣汽車旅館林森店,2人還在車上接吻。
▲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劉彥君上班時間帶正妹上摩鐵遭送懲戒。(圖/資料照)
檢評會認為,劉彥君身為檢察官,竟於上班期間不假外出,悖於業務職責,而且劉彥君已婚,竟與非配偶女子上摩鐵,還在車內從事親密舉動,足以使外界產生檢察官上班期間從事侵害配偶權行為之疑慮,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違反法官法與檢察官倫理規範。
檢評會指出,劉彥君此舉已達情節重大程度,有懲戒必要,將報請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考量劉彥君已經辭職,因此未建議懲戒處分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