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會今(3)日通過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使第三審成為嚴格法律審、再審制度變革、充實訴訟代理制度及增進程序效能,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全部完成。
▲司法院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法,打造嶄新第三審。(示意圖/資料照)
司法院表示,本次修正草案主要擴大許可上訴的適用範圍,限縮第三審法院審判範圍,使第三審法院不致過度介入事實認定,貫徹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意旨,得以致力於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一致性及法律見解具原則上重要性的法律審核心價值案件。
修正草案也配套修正再審制度,新增再審事由,禁止反覆聲請再審,修正再審不變期間例外規定,以兼顧當事人救濟權益。
另外,修正草案擴大採行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範圍,強化律師代理功能,修正特別代理人規定,以保護當事人權益。又為增進法院程序效能,也一併修正送達制度等相關規定。
司法院指出,為建構民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使第一審成為堅實事實審,第二審為嚴格續審制,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針對「防杜個案濫訴及程序簡化」部分,已率先完成民事訴訟法修法,今年1月20日修正公布;並已針對「強化事實審」部分提出修正草案,去年9月14日送立法院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