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立委高嘉瑜男友林秉樞被控施暴,還以私密影、照恐嚇,共涉犯7罪被羈押禁見。對於被指控的罪名,林秉樞除了認有動手,其他幾乎一概否認。根據了解,甚至連在羈押庭上時,反批檢方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任何他與高嘉瑜的「對話紀錄」,證明有恐嚇。
▲到底有沒有私密影片?有沒有以此威脅高嘉瑜?林秉樞皆否認並強調檢方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圖/翻攝畫面)
根據高嘉瑜的控訴,林秉樞不僅動手毆打,還以手上握有私密影片為由,恐嚇她如果不乖乖聽話,就要把私密影片、照片外流曝光。檢方偵訊後,以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私行拘禁、傷害、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共7罪,將林秉樞聲請羈押禁見。
林秉樞自被拘提,便不斷找機會在媒體鏡頭前強調,有動手但絕對沒有偷拍或恐嚇,也沒有外流任何影片、照片。而這段辯詞,在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時,更直接把砲火指向都是檢察官的臆測。
根據媒體報導,羈押庭訊時,林秉樞仍僅坦承有動手打了高嘉瑜,但強烈否認以Qubii「豆腐頭」備份高嘉瑜手機裡的資料、存取私密影片,他強調這根本是檢方在沒有依據下的臆測「檢方沒有任何證據,任何Line對話紀錄,證明我要用影片恐嚇對方。」
其實除了已被公開的高嘉瑜傷勢照相當明確,檢警查扣李秉樞的手機、豆腐頭、IPad平板、錄音筆當中是否真有所謂私密影片、照片,或是所謂「不利高嘉瑜」的資料、恐嚇對話,外界能得知的細節僅有高嘉瑜的說法,事涉偵查不公開與當事人隱私,檢警尚未證實。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