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青光眼是僅次於白內障造成失明的第二大原因,好發於40歲以上族群,多數青光眼初期沒有明顯症狀,等到有感覺時已經到了嚴重不可逆的地步,因此青光眼又有「視力小偷」的惡名。
▲蘇桓誼醫師叮嚀,青光眼為失明的第二大主因,民眾應定期赴眼科接受視神經檢查。(圖/恩主公醫院提供)
恩主公醫院眼科醫師蘇桓誼曾診治一名46歲賴女士,她時常頭痛、眼球脹痛,晚上看燈光常有「虹彩似的光圈」,就寢時疼痛就會緩解,因此她總是認為,白天忍耐一下就沒事。直到某次到眼科做檢查,一量眼壓過高,經診斷後判定為慢性青光眼,她才意識到,原來先前的症狀都是青光眼導致。蘇桓誼透過藥物讓賴女士的眼壓降下來,所幸發現得算早,避免視神經持續惡化。
蘇桓誼表示,青光眼是視神經疾病,一旦受損便不可逆,造成青光眼的主要原因是眼壓過高,高到視神經無法承受,或血液循環不足以提供眼睛養分,就會導致部分視神經受損,合併視野缺損,呈現出來的就是視力減退、視野逐漸縮小,若是沒有妥善治療,最終可能導致失明。青光眼分為急性和慢性,大部分病人罹患的是慢性青光眼,這類型因眼壓稍高,不會特別不舒服,因此很難察覺,更容易被忽視。
蘇桓誼提到,青光眼治療第一步通常是以藥物控制眼壓,若控制不佳或病情持續惡化,則可考慮雷射或青光眼手術來降低眼壓。傳統手術有傷口較大難以照顧的問題,目前也有微創手術,特色是手術傷口小,照護上較方便,眼壓的控制也會相對穩定,不會有突然間眼壓過低的副作用。不過治療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眼壓控制在合理範圍,不讓受損的視神經繼續惡化。
蘇桓誼建議,因為視神經受損不可逆,治療並非一勞永逸,為了不讓視神經持續惡化,民眾應定期檢查,一旦確診提早治療。一般人每5年做1次定期檢查,高危險族群如40歲以上、有高度近視與遠視者,建議每2年做1次檢查;若有青光眼家族史,合併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長期服用類固醇者等等),則建議每半年追蹤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