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藉150%抵稅額提升企業投資意願。P. LEAGUE+ 聯盟執行長陳建州認為,這對台灣體育發展是很重要一步,可照顧更多選手。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陳建州說,這樣可照顧更多選手。(圖/中央社)
中華職棒會長、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日前帶領陳建州、T1聯盟會長錢薇娟及運動員赴立法院,拜會朝野黨團,盼盡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6條之2條文草案。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後的條文明定,營利事業透過專戶對教育部認可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額度內,按金額的150%,自捐贈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有助促進運動業發展,並提供營利事業的捐贈誘因。
陳建州今天出席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活動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職業運動需要更多民間企業一起投入,感謝朝野立委幫助,讓運產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三讀增訂通過,這對台灣體育發展是很重要的一步。
「150%抵稅額不是最完美,這個數字可以更往上提升。」陳建州透露,過去各黨團提出的版本,從150%到250%抵稅額都有,但先求有再求好,「未來如果可以循序漸進的話更好」。
陳建州表示,未來不僅職業運動受益,不少能為台灣奪牌的業餘選手,過程中需要民間企業支持,也更有誘因吸引企業投入,可以照顧更多選手、升級軟硬體設備與培育基層。
陳建州以職籃運動推行主客場制為例,運產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三讀增訂通過後,將吸引在地化經營的中小企業願意投入家鄉球隊,「預算原本加個新台幣幾萬元,在修法後可能多加好幾個零,對體育產業發展帶來非常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