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整理
包括反萊豬、公投綁大選、重啟核四及珍愛藻礁四大公投案,將於12月18日、也就是本週六舉行,民眾應該也收到投票通知單,投票時間將在18日上午8時到下午4時舉行,民眾投票時需記得帶齊「3寶」,包括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及印章。另外,中選會14日公布,全國性公投投票權人總數1982萬5468人。依公投法規定,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因此過關門檻至少要有495萬6367張同意票。
▲包括反萊豬、公投綁大選、重啟核四及珍愛藻礁四大公投案,將於12月18日舉行。(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投票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的國民享有公投權,即民國92年8月28日(含)以前出生的國民,現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並無受監護宣告(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公投投票權人年齡資格。(圖/中選會提供)
投票時間:民國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投票地點:可以查看投票通知單,或進入中選會「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網站,查詢「我要去哪投票」。另外,13日9時起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 )的「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
攜帶資料: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及印章。若未帶投票通知單,請記住投票通知單上之名冊號次,領票時告知發票管理員。國民身分證如有遺失,請於投票日前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投票當日,戶政事務所不受理換補發國民身分證)。
▲公投需要注意事項。(圖/中選會提供)
投票步驟:1、攜帶攜帶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至投開票所;2、出示證件給現場工作人員核對身分;3、簽名或蓋章領取公投票;4、到圈票處投票,並使用選委會的蓋章工具,圈選同意不同意;5、將公投票投入票匭;6、完成公投投票。
▲公投投票流程。(圖/中選會提供)
禁止事項:1、中選會表示,公民投票法於投票日當天並無禁止宣傳之規定,惟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按其情節輕重,仍可能違反刑法第142條、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之規定;至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依公民投票法第42條規定,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2,民眾如於投開票所內,有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是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則依公民投票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依公投法第43條規定,係處行為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提醒公投投開票所四周禁喧嘩(圖/中選會提供)
四大公投內容:
●第17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同意→ 啟用核四。
不同意→ 核四繼續封存。
●第18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同意→ 含萊劑豬肉不得進口。
不同意→ 維持現狀,仍進口含萊劑豬肉。
●第19案「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同意→ 公投綁大選,公投成案半年內遇大選需同時舉行。
不同意→ 公投與大選脫鉤。
●第20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上述海岸最低潮現網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同意→ 規劃三接替代方案。
不同意→ 維持原址蓋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