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 12/16 14:07 發稿 | 17:45 更新:新增影音 】
生命教育從小做起!苗栗縣竹南鎮真如路上,一隻流浪貓穿越馬路時,遭一輛休旅車輾斃路殺,橫躺在慢車道上,肇事車輛未停車查看,加上正值上班尖峰時段,路過駕駛紛紛閃避,這時候一名國中男學生,騎單車路過,不忍心看見貓咪再遭受第二次撞擊,折返將貓的遺體移到路旁,善心又溫暖的舉動被機車行老闆發現,將畫面曝光,讓網友看了非常感動。
▲▼苗栗縣竹南真如路,一隻流浪貓遭休旅車路殺輾斃,竹南國中一名男學生騎單車路過折返,勇敢捧起貓的遺體放置到路邊,避免貓咪再次被撞擊,善心暖舉讓網友大讚。 (圖/翻攝畫面)
機車行古姓老闆表示,15日上午發現店門外路邊有貓的屍體,路面上還殘留血跡,他調閱店門口監視器,看到上午7點11分,一輛深色休旅車,從真如路往南疾速行駛,撞上流浪貓之後,疑似為了趕上班,駕駛未下車即離開,任由貓咪在地上掙扎後斷氣,之後路過的車輛忙著閃避,沒有人停車處理。直到一位竹南國中的男學生,騎單車經過,發現貓似乎已死亡躺著不動,騎到前面約10公尺後又折返,直接徒手把貓的遺體捧起來,放到路邊後才繼續上學, 勇敢又溫暖的舉動,令老闆刮目相看。
▲竹南國中男學生擔心貓咪再遭受二次撞擊,小心翼翼把貓的遺體放到路邊才離開。(圖/翻攝畫面)
古姓老闆把這段畫面分享到臉書社團「竹南大小事」,引起網友迴響,紛紛表示:「好感動的畫面,從小就尊重生命,真的是一個好棒的小朋友」、「這位小弟弟很棒哦,撞到的那個人竟然連一個小孩還不如啊。」、大讚學校與家長教育成功,校方表示,下星期升旗時,將公開表揚男同學。
▲肇事休旅車撞死流浪貓之後,未停車查看即加速離開,駕駛恐怕將面臨罰鍰處分。(圖/翻攝畫面)
至於肇事撞死流浪貓的駕駛,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肇事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千元到3千元罰鍰;另外依據動保法第30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死亡者,可處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的罰鍰,建議駕駛人若駕車不慎撞擊動物,第一時間應報警處理,切勿逕行離開,以免衍生其他危害或擔負更多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