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歐洲經貿辦事處今(21)日表示,承認台灣核發的 「COVID-19 」數位疫苗證明書。(圖/翻攝自EETO臉書粉絲團)
我國已接種新冠疫苗國人,以後至歐洲國家時入境時間可望大幅縮短。歐洲經貿辦事處Europe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EETO)今(21)日表示,承認台灣核發的 「COVID-19 」數位疫苗證明書,並將能夠與歐盟系統接軌,如同歐盟承認自己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一樣,歐盟將承認台灣的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書,並於本月22日生效。即,以後可直接以數位證明入境。
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證實此事。他說,此認證為我國向歐盟提出申請並不斷溝通下而促成,我國也承認歐盟國家數位疫苗証明,我國國人以後至歐洲國家時入境時間可望大幅縮短。他進一步表示,此認證代表台灣跟歐盟將互相承認數位接種證明,未來民眾前往歐洲時不必再出示紙本「小黃卡」,只要掃瞄手機就能加速通關。
不過莊人祥也強調,各國承認的疫苗不一,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承認名單,也會針對不同疫苗給予不同的入境或隔離待遇,此舉並不代表歐盟就承認我方國產疫苗。而對於正式實施時間,莊人祥則表示,稍晚外交部應會發稿說明。
據悉,歐盟7月起啟用「歐盟數位新冠肺炎證明」(EU COVID Certificate)。截至10月底,歐盟27個成員國中已發出超過5.9億份數位疫苗証明;另外,以色列、冰島、瑞士等16個國家也加入歐盟疫苗證明系統,系統已連線43個國家。
歐洲經貿辦事處 Europe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EETO),傍晚發文內容如下:
我們很高興地宣布歐盟執委會已通過決定,承認台灣核發的 「COVID-19 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 COVID證明」具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經過歐盟機構的技術評估,台灣頒發的數位證明書將能夠與歐盟系統接軌。如同歐盟承認自己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一樣,歐盟將承認台灣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書」。
台灣核發的證明書的使用條件,將等同「歐盟數位COVID證明」的使用條件。同時,我們也開心宣布台灣同意承認「歐盟的數位COVID證明」,讓歐盟公民入境台灣時使用。
歐盟執委會今天作成的決議,將於2021年12月22日生效。截至目前為止,來自五大洲的60個合作夥伴已與歐盟體系接軌。
歐盟數位COVID證明不會取代護照等旅行證件,也不會改變入境歐盟的條件。對非歐盟境內的旅行者,若已接種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授權的疫苗,將得到核可的證明。但歐盟成員國仍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更多種的疫苗,如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上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