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蘇貞昌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屏東豬農支持萊豬政策,被告發散布謠言。(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蘇貞昌2020年間在立法院針對萊豬議題接受質詢時,表示「屏東豬農都非常支持我們」,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赴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告發違反社稅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但因警方移送的資料裡,沒有蘇貞昌的說明,警方表示因處罰時效為2個月,收到衛生福利部的回函時,已經是2020年1月底的事,才會先趕在期限到之前送卷。法官認為,移送程序未完備,裁定移送不受理。
跟據警方移送指出,蘇貞昌於2020年12月間在立法院針對萊豬議題答詢時,強調屏東豬農信功豬肉支持萊豬政策「屏東豬農我非常熟,他們都非常支持我們」。但事後信功豬肉發出聲明反駁,林為洲因此率眾前往中正一分局,告發蘇貞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
全案於2021年1月下旬,由中正一分局移送台北地方法院,不過法官發現,蘇貞昌發表言論時是2020年12月1日,依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的處罰時效為2個月,但警方直到1月下旬才送,且送來的卷證中沒有蘇貞昌的說明,因此函詢警方。
不過中正一分局回覆表示,1月22日才收到來自衛福部的回函,職權認定結果「無食安疑慮」,因此蘇貞昌是否違反社維法,分局無法擅自認定,先於期限內「依法移請貴庭裁處」。
法官認為,警方已近時效期限才移送,且沒有通知蘇貞昌行法定義務,任由社維法通知過期,造成法院無法在期限內通知蘇貞昌說明,未完備憲法保障被告或被移送人的權益,沒有實質審理的必要,裁定移送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