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珮瑜/台北報導
年末即將到來,民眾過節狂歡常常會飲酒作樂,不過這樣恐怕會有人抱持僥倖心態,想要酒後駕車,北市警察局從今(24)日開始到明年1月2日,連續10天,將會加強取締酒駕,違法者通通會開罰。
▲歲末年節將至,許多民眾聚餐時可能會選擇飲酒助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歲末年終,耶誕節、跨年還有尾牙接踵而至,民眾過節歡聚飲酒助興,恐怕有酒後駕車情況,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從24日起到明年1月2日,連續10天針對容易發生酒駕時段,還有易肇事路段取締酒駕,加強執法。
▲北市警察局24日起到明年1月2日,針對容易發生酒駕、路段加強執法。
汽機車駕駛如果酒測超標,汽車駕駛人可開罰3萬到12萬元不等;如果是機車騎士最高可罰9萬;但酒駕又拒絕酒測的話,可處罰鍰18萬元;另外同車乘客也難逃法網,最高可能遭開罰3000元。
▲酒駕害人害己,除了駕駛人外,共乘者也有機會被開罰。
交通大隊表示,只要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就算酒駕,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交通局也特別提醒,如果駕駛宿醉,不要勉強開車,可以善用「指定駕駛」或「酒後代駕」,外出聚餐安全第一,千萬別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就算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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