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時任彰化縣警局交通隊警務佐的涂姓警員,涉嫌加入詐團被記2大過免職。(圖/資料照)
從警超過33年的涂姓員警,擔任彰化縣警局交通隊警務佐時,涉嫌加入詐團遭記2大過免職。對此涂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若免職就將失去退休金,便無法照顧家中高齡母親。對此警政署反駁且認為涂明知自己身為公務人員,但品德卻有重大瑕疵,而法院則認為,涂有損警察正向形象,原處分無違誤,判處駁回,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7月時,涂男擔任彰化縣警局交通隊警務佐時,不僅加入詐騙集團,還提供帳戶給詐團使用,甚至擔任取款車手,經調查發現有9人受害,涂男從中獲利1萬7000元。
彰化地院一審時依詐欺罪判處涂男2年9月徒刑,二審時,台中高分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和解,撤銷改判2年、緩刑5年。不過警政署仍認為涂男嚴重影響警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涂男2大過,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核定免職。
涂男不服遭免職,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考績法的規定「圖謀不法利益,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無客觀標準,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且受規範者所涉刑案未經法院判刑確定,也未遭通緝或羈押,不符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停職規定。
涂男也說,家中還有高齡母親需扶養,若遭免職將喪失申請退休金的權利。他也強調,自己也是遭到詐騙才提供金融帳戶,且該案尚未判決定讞時應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為有罪推論,警政署的原處分有速斷之嫌。
對此警政署回應,涂男從警已33年之餘,對於刑事法令應該清楚,卻將自己及妻子名下共5個帳戶提供給詐團,還協助詐團轉匯、面交贓款,又用被害人的款項購入虛擬貨幣,從中賺取不法利益13萬8720元,以上行為損害政府信譽,更損害警察機關的形象及聲譽。
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調查,此案在彰化地院審理時,涂男坦承涉案,相關處分、復審決定有書件可稽,堪認屬實。而涂男是警職人員,為圖不法利益竟悖離公務人員應具備的基本倫理與品操,已嚴重影響公務人員聲譽,相關的停職處分於法無不合,涂男辯詞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