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年底到了特休放不完,不少人會選擇核算成薪水。(示意圖/資料照)
《勞基法》規定,當年度沒有休完的特休,雇主應該折算天數核發薪水給員工,如果沒有,就應該將特休天數順延到隔年。不過有網友表示,他的特休沒有放完,公司要求說要換成薪水,但他仔細換算後發現,這樣時薪只有160多元,讓他覺得「超級虧」,貼文引起其他網友熱烈討論,還有人說,寧可將休假換成錢。
▲原PO直呼將特休換成錢超級虧。(圖/翻攝自PTT)
一名網友昨(24)日透過PTT發文表示,他去年跟今年的「特休」累積太多都沒有放完,但公司卻要求他折算成薪水,雖然有錢可以拿讓他很開心,不過仔細一算,實際領到的錢換算成時薪「只有160多」。
原PO接著說,「這樣不對吧?我感覺超級虧的」,並認為勞動部應該強制改成,「特休換錢一律要乘與1.33和1.66,不然換成錢跟打工的工讀生能看嗎」。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特休要休才划算」、「特休本來就沒有加班費的費率啊」、「特休絕對要休完,換成錢超不划算」、「特休換錢是用30天計算,你放假是一整天,你說呢」
但也有網友表示,「哪裡虧啊,這就是你在職場上的價值不是嗎」、「我的工作沒有職代,休完反而累積的更多工作QQ」、「我缺錢,我寧願拿錢」、「單身的只好換錢」、「換錢累積資產,然後為下一次投資做準備」、「我寧可換錢,休假回來會一堆事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