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屏東報導
▲黃女提領亡父存款7596元辦喪事遭判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屏東縣1名黃姓女子,先前為了幫父親辦理喪事,遂將父親帳戶剩餘的7596元提領一空,此舉卻引起其他兄弟不滿,憤而對黃女提出告訴;屏東地院認為,黃女罪證明確,遂依偽造文書罪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檢警調查,2018年12月間,黃姓老翁因病過世,女兒為了幫父親辦理後事,遂領出父親在農會帳戶的7596元,並交給弟弟統籌治喪事宜,但黃翁生前育有6名子女,此舉引發其他兄弟不滿情緒,認為自己繼承人權益受到侵害,憤而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法官清查後發現,黃女提領亡父帳戶存款,的確是為了治喪,但她未能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又利用行員不知父親逝世的事實,冒用其名義及印章提領父親遺產,此舉已損害農會對於存戶存款管理的正確性,亦損及全體繼承人的權益。
法官認認為,黃女提領金額僅7596元,犯罪情節輕微,而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遂依偽造文書罪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