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艦隊指揮部今(28)日表示,131艦隊沱江軍艦一名劉姓下士竊取同船官兵財物,依規定大過2次懲處,已檢討汰除,並移送法辦。▲131艦隊沱江軍艦,一名劉姓下士竊取同船官兵財物。(示意圖/資料照)海軍艦隊指揮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131艦隊沱江軍艦劉姓下士竊取財物,經單位主動調查後,依規定核予大過2次懲處,已檢討汰除,並移送法辦。海軍艦隊指揮部指出,將以此為案例並持續加強軍、法紀教育及內部管理作為;凡官兵肇生違法事件,將秉持留優汰劣原則,貫徹嚴考核、嚴淘汰,絕不寬貸,以維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