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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搭訕被嫌矮!男潑正妹滿身屎洩憤 判刑3月定讞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邱女遭柯男潑灑穢物。(資料照/翻攝畫面)

▲邱女遭柯男潑灑穢物。(資料照/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邱姓正妹,去年9月間在信義區威秀影城遭20歲柯姓男子潑灑排泄物、廚餘等穢物,當時有網友拍下照片,上傳到臉書上引起網友討論,事後警方追查通知柯男到案時,柯男宣稱因在夜店內搭訕邱女被對方嫌矮,才會潑屎洩憤,一審判柯男3月徒刑,柯男不服判決上訴後,高院仍依強制罪嫌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柯男因先前在夜店搭訕邱女遭拒,因此對邱女心生不滿,去年9月19日晚間9時許,柯男得知邱女現身於信義區某夜店後,先前往一間養生館,拿取裝有廚餘及狗大便穢物後,再搭計程車到夜店附近徘徊,見邱女坐在信義區威秀影城附近的石椅上,於是上前將裝有穢物的水桶扣在邱女頭上,導致邱女全身都是穢物並散發惡臭。

有網友拍下邱女慘狀後,上傳到臉書上引發熱議,事後邱女立即返家清洗,並於事發隔天傍晚5時許,前往派出所向柯男提告,柯男到案後宣稱,事發前2、3個月,因在夜店搭訕邱女遭到拒絕,對邱女心生不滿,且在臉書上互槓,更被邱女嫌矮,才會犯案。

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柯男3月徒刑,案經上訴後後,高等法院今天(30日)審理後,認定柯男行為僅構成「強暴公然侮辱罪」,考量他犯案手段惡性非輕,邱女在大庭廣眾下,需承受重大侮辱非常難堪,因此仍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柯男犯案後快步離去。(資料照/翻攝畫面)

▲柯男犯案後快步離去。(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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