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里長急忙跑到新北分署要辦理分期付款。(圖/翻攝畫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發現新莊區一名里長的兒子妻子,名下的轎車曾因酒駕拒測以及其他交通違規,遭裁罰19萬元,追查後發現,該部車是由里長的兒子在使用,兒子則表示當時是借給朋友使用,但不願供出朋友身分,里長父親只好代為償還這筆欠款,為確保款項如期繳納,母親名下房產也遭到查封。
▲莊婦名下的轎車在中和拒絕酒測臨檢遭開罰18萬元。(圖/翻攝畫面)
新北分署指出,日前執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時,發現新莊區一名59歲莊姓婦人名下的休旅車,去年3月17日凌晨1時許,在中和中正路遇上警方執行酒測臨檢,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此外,又有4度超速紀錄以及各類交通違規,總計遭裁罰約19萬元。
▲莊婦名下的轎車在新莊違規遭檢舉。(圖/翻攝畫面)
分署人員查出莊婦名下除新莊的住宅外,並無其他財產能夠執行,在查封住處前,莊婦擔任里長的丈夫聞風聯絡書記官表示,妻子名下的這部車,平時都借給20多歲的兒子使用,兒子卻又借給朋友駕駛所違規,但兒子不願供出朋友確切身分;里長進一步表示,兒子目前協助自己進行里民服務,並無收入,因此只好由自己幫忙辦理分期繳納,並同意分署囑託地政機關查封坐落在新莊住宅,以確保如期繳納。
▲莊婦名下的轎車在板橋違規超速遭檢舉。(圖/翻攝畫面)
分署人員審酌後,同意里長分為38期,每期繳納5千元,此外,分署更查出該部車另曾因闖紅燈被罰,因此也通知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執行,將請里長一併清償。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應依規定接受酒測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萬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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