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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報!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鼓勵種植轉(契)作作物-胡蘿蔔田(圖/農糧署提供)

▲鼓勵種植轉(契)作作物-胡蘿蔔田(圖/農糧署提供)

111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即將開始受理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該計畫各項轉(契)作、稻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考量明(111)年申報期間適逢春節假期,特別延長受理期限自1月3日至2月11日止。

農委會說明,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明年起除了開放農友得選擇全國任一鄉鎮申報,也能自行規劃耕作期程,再搭配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及稻作四選三政策,期望藉由引導調整耕作模式,強化枯水期農業節水效能、整體產業供水穩定,並維持稻米供需平衡,增加稻農收益。

單點、套餐自由配,申報方式更彈性

有別於往年農民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申報,且只能依當地縣市政府統一訂定的耕作期間種植,農委會規劃自明年起,推動更彈性的申報方式,農友可在受理申報期間,攜帶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輔導種植綠肥或景觀作物-大波斯菊(圖/農糧署提供)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輔導種植綠肥或景觀作物-大波斯菊(圖/農糧署提供)

農委會補充說明,明年除公糧、契作硬質玉米及參與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另有規定外,開放一般農友可自行規劃「單點」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為原則,申報1次耕作措施,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

另對於不熟悉「單點」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也別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套餐」組合任君挑選,直接完成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輕鬆又快速!

推動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及稻作四選三政策

農委會指出,由於近年來氣候異常頻仍,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為維持糧食安全、糧價穩定與農民收益,明年持續針對石門水庫、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德基水庫(石岡壩)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水庫灌區內,經該會選定水資源競用區農地,辦理大區輪作,不限是否為基期年農地均可參加,除了鼓勵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或辦理翻耕,並給予每公頃7.6-8.7萬元獎勵金;對於選擇不種稻,改種其他作物(大宗蔬菜、易產銷失衡、需水量較多作物、觀賞喬木及花卉除外)者,也能領取每公頃3-9萬元獎勵金,農友可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另對於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自111年第2期作起,每期作滾動檢核前3個期作之耕作措施中,至少需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4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或投保加強型水稻收入保險;惟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之農地,則不受限制。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因故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委會特別強調,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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