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女星恩琦誣指小開男友偷鑽戒遭判賠22萬元。(圖/翻攝臉書)
女星恩琦先前弄丟5.2克拉鑽戒,並在IG指控男友偷竊,簡姓飯店小開憤而提告;高等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恩琦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台北地院再判恩琦應賠償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9年7月間,恩琦遺失5.2克拉的鑽戒,懷疑是簡姓男友所偷,兩人為此大吵一架,最後還以分手收場,恩琦甚至對簡男提告竊盜,藉以取得對方個人資料,並在IG公然指控簡男偷竊。
簡男表示,2019年9月16日,恩琦在自己IG發文,內容提及「查出偷我鑽石的人,居然還有家暴、妨害自由的案底」等字句;同月30日,舒舒又發布限時動態,除公布他的住家外,還輔以他上夜店的影片,並寫下「各位如果在夜店看到這個人要提防,小心收好自己的財物」、「專門找有錢姊姊下手」、「大家一起抓壞人」等字句,他並未竊走恩琦的鑽石,卻遭對方公布個資,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恩琦坦承發文指控簡男,但她沒有寫出對方姓名,簡男亦非公眾人物,加上照片、影片模糊不清,如果不是簡男家人或交往多年的好友,根本認不出來是誰,否認侵害簡男名譽權。
法官認為,恩琦曾提告竊盜罪,簡男已獲不起訴處分,她仍執意發文指控此事,友人也在文章下方留言:「有找到是誰了嗎?」,恩琦則回:「就是EDWARD」,友人並未繼續追問EDWARD身分,代表友人已知EDWARD即是簡男,認定舒舒確實侵害簡男隱私權及名譽權。
法官指出,恩琦僅因鑽石遺失,明知沒有證據,仍在IG帳號指控簡男行竊,犯後亦未向簡男道歉,考量舒舒僅向1名友人洩漏簡男個資,而且簡男並未因住家位置被洩漏,導致居家安寧受到破壞,遂判恩琦應賠償簡男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