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蕭姓男子(中)穿戴警察制服、臂章拍攝不雅片,並在網路上散佈。(圖/資料照)
台南一名25歲的蕭姓男子去年9月間穿戴警察制服、臂章拍攝不雅片上傳推特,影片在網路上瘋傳,驚動警政署,下令徹查後發現是台南第四分局的張姓員警身份遭到冒用,警方掌握蕭男行蹤逮捕送辦,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蕭男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以及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分別處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蕭男相當嚮往警察工作,但報考數次都未考上,他向警方表示有「制服控」等性癖好,陸續網購警察制服、設備收藏,臂章號碼則是觀察台南警察的臂章後請廠商刺繡的。他以推特帳號「警察職軍榨汁機」公然散佈穿著警專學生、行政與交通警察等制服的猥褻照片與影片。
▲警方在蕭男家中查獲多件警察制服及設備。(圖/資料照)
影片曝光後在網路上瘋傳,驚動警政署,徹查後發現蕭男配戴的警章編號為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張姓員警所有,但張員年近50歲,與影片人物形象不符,確認身份遭冒用,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震怒下令第四分局及刑大科偵組進行偵辦,張員與同事們迅速將蕭男逮捕到案,並在住處起獲多套警察制服及設備,訊後依妨害風化、侮辱公署等罪送辦。
▲遭冒用身份的張姓警員也到現場搜索,查到自己的臂章相當無奈。(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蕭男前年9月13日穿戴警察制服公然在馬路上行走,讓民眾誤認他是警察,更從前年12月到去年9月間,在推特上散佈穿戴警察制服、臂章,裸露生殖器等猥褻影片,使不特定多數人均可透過上網方式閱覽,所為對社會善良風俗產生負面影響,且有損警察職務的威嚴及正當性。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蕭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考量其素行、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部分判處罰金1萬元;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則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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