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去年12月30日通報屏東2魚場活石斑用禁藥,漁民喊冤,有立委疑中國政治操作。農委會今(7)日說,第一時間起溯源,查有無混貨、釐清每一環節,不做其他臆測,採樣檢驗下週出爐。
▲中國海關通報,台灣輸往中國的活石斑魚被檢出禁藥,對此業者喊冤。(圖/資料照)
新華社6日報導,中國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通報,聲稱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中國的活石斑魚中檢出2種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除當即暫停進口台灣2家養殖場活魚,並對其他台灣活魚加強檢疫。通報提到,即日起暫停受理來自台灣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
對此,2家養殖場業者都喊冤,不知哪個環節出問題,甚至有人說還沒出貨;也有立委疑有政治操作。農委會漁業署署長張致盛今日出席春節魚產品記者會後受訪時說,對整體狀況不做其他臆測,用科學性數據、務實性方法一步步釐清環節,畢竟產品輸出國要對產品負責。
農委會防檢局昨日稱屏東縣府已對這2家業者水產採樣。張致盛說,「孔雀綠」檢驗約須5到7天。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說,下週結果出來,也會回覆給中國了解;而這2家業者先取消輸銷石斑魚到中國的資格,只是停權。
媒體提問為何1週過才經報導揭露。張致盛說,因為從第一時間起,就在了解國內集貨、活魚運搬船作業、到對方市場過程,以及跟中國聯繫了解是在海關入口檢出,或在市場採樣檢出,要一步步查出問題出在哪個環節,並要等採樣檢驗結果出來,進一步釐清問題。
他補充,去年水產品檢驗2230件,其中有關石斑魚都沒有檢出「孔雀綠」;而石斑魚可輸銷中國有430幾場,110年共驗49場,抽驗率逾10%,已超過一般抽驗率5%,若要全面檢驗,要考量經費、地方政府人力。
記者再提問出貨時是否有混貨問題。張致盛說,不排除,一般運搬船載20公噸,不夠量航行不經濟,而沒有取得輸銷中國資格的養殖場不能出貨;但也考量這次事件的集貨,不像畜禽產品會進到加工廠作業,而是會從不同點集貨,所以也在做盤點集貨情況,若查有混貨情況,會擴大採樣檢驗。
另外,他說,石斑魚2021年1到11月出口中國大陸活石斑魚6021公噸,產值約新台幣10幾億元。漁業署補充,若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之前,約1.2萬公噸,相差一倍。張致盛說,石斑魚原本就推動轉內銷,並拓銷中國以外海外市場,包含澳洲、美國都有開拓魚片外銷、美國華人市場則賣整條魚,2021年外銷中國之外的海外市場量,比2020年多出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