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羅女欠費失聯,使得名下的新車差點被查封。(圖/翻攝GoogleMaps)
區區幾十元到幾百元的停車費可別為誤以為小錢就忽視不繳,高雄羅姓女子為此付出了慘重代價,執行署高雄分署近期執行一起催繳案件,羅女名下有將近360筆停車費及房屋稅未繳,累計金額達12萬元,而且更查到她近期剛買新車,執行署隨即警告若不限期繳清將查封,羅女被警告後乖乖繳清。
執行署說,高雄羅姓女子滯欠360筆停車費罰鍰,以及房屋稅未繳,累欠金額12萬餘元,因義務人所有不動產為現實際居住房屋,高雄分署為保障義務人權益,多次連絡義務人希望她自行繳納或分期,以免房屋被拍賣,但羅女均失聯。
近期高雄分署發現羅女在2個月前購買新車後,再次聯絡羅女終於接電話,執行人員告知其購買新車,卻不繳滯欠的12萬餘元罰鍰,若不繳清恐新車會被查封,羅女聽聞後火速繳清。
高雄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按時繳納ETC及停車費,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 ,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